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芦山县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8262019000054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6-12 17:17 |
采购人 |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特殊要求: 6.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3供应商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报名;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单位鲜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可提前填写《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一),在获取招标文件时交于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报名手续。以上资料身份证明文件带原件查验,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对自身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9-06-13 09:00到2019-06-19 17:00 |
标书售价(元) | 300 |
标书发售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07-04 11:00 |
开标时间 | 2019-07-04 11:00 |
投标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 |
开标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芦山县芦阳街道迎宾大道9号,0835-6522219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028-87798616、18227601678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田女士,028-87798616、18227601678 |
预算金额(元) | 7064351.03 |
招标文件 | <附件 |
采购品目名称 |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
行业划分 | F5179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芦山县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
备注 | 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以现场售卖版为准;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为7064351.03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064351.03元。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