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咨询:18227601678 项目报名:028-87791929 标书售卖:028-87791929

西昌市2021年长江上游干旱河谷地区生态治理项目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西昌市林业和草原局(采购人)委托,拟对西昌市2021年长江上游干旱河谷地区生态治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by-zc-ls-2022338。

二、招标项目:西昌市2021年长江上游干旱河谷地区生态治理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西昌市2021年长江上游干旱河谷地区生态治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3、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的只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八、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10: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8月31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请投标人按时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凯乐路109号海能大厦13楼。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昌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顺河街106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34-216023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

邮    编:610037

联 系 人:田女士

项目咨询电话:028-87791929、0834-2180998(凉山)、18227601678(仅限技术咨询)

标书售卖咨询电话:028-87791929

财务咨询电话(包括保证金、发票、通知书):18180671505

传    真:028-87791929

电子邮件:2337932433@QQ.com

网    址:www.biaoyuanzhaobiao.com

十三、“政采贷”信用融资渠道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投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名单1.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2.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9.四川天府银行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11.成都银行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16.雅安市商业银行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18.乐山市商业银行19.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20.绵阳市商业银行21.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2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24.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5.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6.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7.南部县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犍为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南充嘉陵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长宁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自贡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2.筠连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3.峨眉山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35.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3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38.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9.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1.西昌金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4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43.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44.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5.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47.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8.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