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花桥镇人民政府花桥镇环境综合治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602201900001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1-15 10:56 |
采购人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花桥镇人民政府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花桥镇花广路35号,联系方式:黄老师,0826-2532001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联系方式:田女士,028-87798616、18227601678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田女士,电话:028-87798616、18227601678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01-16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01-22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售卖;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以上资料身份证明文件带原件查验,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加盖鲜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01-28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01-28 10: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01-28 10: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 额:9500元; 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网银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的交纳方式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且必须是由基本账户转入。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须是针对本项目的保函,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保函有效截止日期不能早于投标有效截止日期。供应商需在交款截止时间前把保函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2337932433@qq.com并电话告知,开标现场提交保函原件由我公司保存。(保函的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若在项目开标过程或者项目履约过程中,发现保函虚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收款单位: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 银行账号:9902000495429136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1月24日17:00点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人:樊女士。联系电话:028-87791929转806。 |
预算金额(元) | 4988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
行业划分 | C359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及安装。 3.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一年。 4.付款方式和条件: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5%,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5%。 5.验收方式和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及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
其它补充事宜 | / |
备注 | 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采购预算:49.88万元;最高限价:49.88万元;本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