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4362019000010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1-11 17:10 |
采购人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美姑县政府五楼,联系方式:赵老师,18280615277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联系方式:田女士,028-87798616、18227601678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田女士,电话:028-87798616、18227601678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01-15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01-21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以上资料身份证明文件带原件查验,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5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01-25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01-25 10: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凯乐路109号海能大厦13楼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01-25 10: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凯乐路109号海能大厦13楼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额:10000元整。 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网银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的交纳方式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且必须是由基本账户转入。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须是针对本项目的保函,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保函的有效期不得低于磋商有效期,供应商需在交款截止时间前把保函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2337932433@qq.com并电话告知,开标现场提交保函原件。 收款单位: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 银行账号:9902000496025081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1月23日17:00点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人:樊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91929转806。 |
预算金额(元) | 79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服务 |
行业划分 | L729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及凉山州经信委《关于对我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园区规划进行修编的函》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美姑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18-2035)》应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相应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因此需启动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美姑发展和改革局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对《美姑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二)服务要求 1、工期 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验收完成之日止。预计服务期5个月。 2、编制原则 (1)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 (2)紧密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及周边区域规划。 (3) 体现整体性、综合性、战略性,并具有导向性、可行性。 (4) 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 (5) 满足美姑县作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定位。 (三)报告要求 (1)编制评价目的、原则应明确,符合科学、客观、公正性、可持续性、可 操作性、一致性、整体性、宏观长远性、参与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编制 评价依据应充分; (2)评价内容、评价重点、评价范围、评价时段、评价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 方有关规定要求; (3)编制的《美姑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通过相关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四)服务内容 (1)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等要求,负责分析美姑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分析工业集中区已落户企业的环境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为工业集中区未来发展提供依据。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美姑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环评报告编制期间指导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调查服务工作。 (3)对现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形成正式纸质材料及框架图。 (4)负责美姑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环评报告编制,在报告编制过程中,配合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做好监督检查、集中区环境影响问题咨询等相关技术服务。 (五)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项目启动后(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50%合同款;待项目报告初稿编制完成送审,支付30%合同款;最终完成报告终本报批支付20%合同款。 |
其它补充事宜 | / |
备注 | 项目编号以磋商文件为准。采购预算:79万元,最高限价:79万元。本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